工程量计算规则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 1.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各种构件(除注明按水平、垂直投影或延长米计算外)均按图示尺寸, 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螺栓所占体积。 2. 板类构件均不扣除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孔洞的混凝土体积;面积超过0.3平方米的孔洞,其混凝土体积应予扣除,但留洞所需工料不另增加。 2.1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体积总和计算。 2.2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其工程量按板的平面面积乘厚度计算。 2.3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2.4戗翼板系指古典建筑中在翘角部分,并连有摔网椽的翼角板。其工程量计算包括摔网椽和板体积之和,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5椽望板系指古典建筑中在飞檐部分,并连有飞椽和出檐椽重叠之板。其工程量计算包括飞椽、檐椽和板体积之和,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6亭屋面板(曲形)系指古典建筑中亭面板,为曲形状。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2.7钢丝网屋面按图示斜面积计算。 3. 柱分矩形、圆形,使用定额时应分别按各种规格套用项目 3.1柱高按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 3.2有梁板的柱高应按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3.3有楼隔层的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上一层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3.4多边形柱,按相应的圆柱定额执行,其规格按断面对角线长套用定额。 4. 梁分矩形、圆形,使用定额时应分别按各种规格套用项目,矩形梁高为梁底算至梁顶面的高度, 梁长的计算规定如下: 4.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应按柱与柱间的净距计算。 4.2次梁与柱或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的净距。 4.3梁与墙交接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应包括在梁的长度内计算。 4.4老嫩戗(角梁)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 枋、桁 5.1枋子、桁条、连机等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5.2枋与柱交接时,枋的长度应按柱与柱间的净距计算。 6. 其它 6.1整体楼梯包括楼梯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相连接的梁(不包括与楼层过道连 接的楼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cm的楼梯井宽度,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6.2栏板、扶手、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楼梯的栏板、扶手长度,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5计算。 6.3水池池底、池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立方米计算。 7. 预制混凝土花窗按其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边框线抹灰另按抹灰工程规定计算。 二、钢筋 1. 钢筋及铁件安装工程量按设计尺寸净量计算。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2. 固定双层钢筋的钢筋撑脚,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净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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